心肺功能與運動量
人體的心肺功能優劣,通常以最大攝氧量的能力來決定。隨著人體的生長與發育,男性的最大攝氧量(單位為 ml/min/kg時)並不會隨著年齡成長,女性的最大攝氧量反而會隨著年齡下降。也就是說,人體的心肺功能,並不會隨著年齡的生長與發育而增進,甚至會有退化的現象。如果不考慮到體重的變化時,一般人在青春期以後,最大攝氧量(單位為ml/min時)即不再進步。而且,心肺功能的退化,並無法直接由人體外表的變化顯現。
運動訓練對於最大攝氧量的效果並不顯著,僅能有約10至20%左右的增進。而且,一週臥床休息後的最大攝氧量下降率,在三週的耐力運動訓練後,仍然還無法完全彌補回來。由此可見,一個人的心肺功能優劣,僅能以是否經常從事心肺功能活動來代表,在不斷的身體活動過程中,維持呼吸循環系統的機能。
是否經常從事心肺功能活動,通常以「運動量」的多寡來表示。「運動量」是指每週運動天數(運動頻率)、每次運動強度與每次運動時間的乘積。如果你每天進行30分鐘以上的激烈運動(如連續快跑),那麼你的運動量就接近 100%;如果每個月少於一次運動,而且每次運動時,僅進行10分鐘以內的輕鬆走路或釣魚,那麼你的運動量則接近於 0%:每天進行三十分鐘有點激烈的運動(例如慢跑或快走),運動量即可達到60%以上。
適當的身體活動狀況,對於心肺功能的維持極為重要。教育部體適能護照,設計以 800公尺或1600公尺的跑步成績,來代表學生間的心肺功能差異狀況,其實是完全錯誤的作法。跑步測驗的結果,僅能做為學生自我比較的依據,不能成為心肺功能優劣判定的證明。
運動生理週訊第十期「
運動與運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