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運動禁藥,不僅會對運動員的生命安全與生理構成威脅及造成不良的影響,而且違反公平競賽的原則,亦將因違反規定而遭取消獎牌
、獎金,甚至禁賽或罰款處分,得不償失,身為運動員、教練者不得不戒慎謹慎。
現在,全世界有 26個國際奧會核可的藥物測試中心。為了徹底防止運動員使用運動禁藥,各國際運動總會已經開始在非比賽期間,於各地的訓練中心對運動員受訓期間進行抽樣調查檢測,自 1990年起,接近百分之四十的檢舉個案是在非比賽期間發現的。這種抽樣調查方式將會持續擴大,相信必能杜絕使用運動禁藥。
所謂運動禁藥,只是就體壇而言,因為這些藥物其實是一般治病的藥物成分,只要有醫師處方,是可以從藥房購買到的。我們相信,有些運動員並不是刻意服食這些運動禁藥,只是服下了含有運動禁藥成分的治病藥(例如一些氣喘藥或皮膚敏感藥,或是中藥和成藥等)。但是,不論是不小心或故意服食運動禁藥,依規定都將受到處分,因此,如果不小心誤服運動禁藥,而被處分,是非常不值得的。因此,我們建議運動員在就醫時,應該很謹慎的向醫師說明,並出示運動禁藥清單,提供醫師開立處方時參考,以免因誤服運動禁藥,而被處分。
http://www.ncpfs.gov.tw/library/library-1.aspx?No=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