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就跟「奧運金牌」與「全民體育」一樣,其實,兩者都很重要。到底哪一個比較重要呢!大概很難確認吧!但是,「興建一座巨蛋」就像「奧運金牌」一樣的具備象徵意義。至少代表我們是一個「體育的已開發國家」。 「但興建一座巨蛋能讓這些好手留在台灣嗎?」這個命題其實跟「巨蛋或簡易棒球場」沒有直接的關係。想要留下好手,需要的是「制度」與「對體育運動的重視」。以前區運每年花十幾億蓋各縣市的田徑場,也沒有多幾個國際級的田徑選手啊!紀政與楊傳廣時代,國內的田徑場也沒有現在這麼好啊!
巨蛋一定要有這是最起碼的 至於小蛋當然是越多越好 而優先順序 我覺得巨蛋不能再拖了 沒巨蛋表示社會或國家根本就不重視體育與運動競技 我覺得整個台灣的運動競技環境比不上先進國家的一個城市
巨蛋內不見得只能打棒球 雖然專一運動比賽的場地可能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