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內容截錄自林正常, 林貴福, 徐台閣, 吳慧君(2002)運動生理學:體適能與運動表現的理論與應用, 第13章訓練生理學, 第255頁.
1980年Hickson提出10週結合力量與耐力訓練課程的實驗報告, 在對照耐力訓練組之後, 結論是最大攝氧量出現正增加, 但是力量增強方面, 卻出現阻滯.力量訓練組經過10週的訓練, 力量增加, 但是力量與耐力混合訓練組方面, 於第9和10週時, 卻顯示力量下降現象 .
與此不同的實驗, 則是施以每週3天, 10週的力量訓練課程加上跑步及踏車, 結果發現耐力的水準下降, 但力量增加30%, 不過卻無肌纖維發達現象, 最大攝氧量未受影響, 可是, 以80%最大攝氧量到疲勞才停止的踏車時間, 則從最初的71分鐘進步到85分鐘, 這篇研究的結論提出, 力量訓練能夠改善長時間高負荷耐力運動的表現(Hickson, et al., 1977).
Sale等人(1990)發現力量(S)和耐力(E)訓練與校果有關聯, 當耐力訓練附加到力量訓練時(S+E), 附加的增強效應會出現在耐力方面; 如果只是單純的力量訓練, 則不會產生此一效應; 但是, 力量檢測值卻不受影響.另外, 如果力量訓練附加到耐力訓練(E+S),力量部分會有更大的附加增強效應; 如果只是單一的耐力訓練, 則不會有此效應; 但是, 耐力訓練檢測值卻不會受到影響.研究結論指出, 結合力量與耐力訓練計劃, 並不會對力量或耐力的開發造成妨礙.另建議, 若想要有附加的訓練效果, 必需顧及各種因素, 例如:訓練強度, 訓練量, 訓練頻率.舉例言之, 如果力量和耐力訓練(S+E)都是在一週當中的”固定幾天”完成, 則力量的附加效應就會比較差.如果力量與耐力訓練是在一週當中的”不同時段”實施, 則力量的增強效應會更好.
Ratzin等人(1990)以12位受試者為研究對象的實驗, 施以2次7.5週的訓練課程-高阻力低反覆量(改善力量部分), 與低阻力高反覆(改善肌耐力).訓練課程的組間時段, 暫停訓練5.5週.6位受試者首先接受耐力課程, 再接受力量訓練課程; 另6位受試者則相反.在完成第一次7.5週訓練時, 所有纖維的橫斷面積(第I, IIa, IIb 型)皆有增強現象.但是, 在第二次的7.5週實驗時, 力量訓練課程促使第I, IIa型纖維橫斷面積出現更大的增強現象; 而進行耐力訓練課程的受試者, 卻發生力量轉弱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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