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日本有“運動習慣者”的說法,大陸有“體育人口”的提法。
體育人口,指經常從事身體鍛煉、身體娛樂,接受體育教育、參加運動訓練和競賽,具有統計意義的一種社會群體。它是以體育為重要特徵的、具備人口規模、人口結構、人口空間分佈三要素的一種特定類型的亞人口。
由於決定體育人口的參數比較多,如參與者自身的初始健康狀況、年齡性別、選擇活動的方式、活動頻度(即每週鍛煉的次數)、每次活動時間、活動時的負荷強度、活動後的實際健身效果等等,因此制定一個客觀、科學又便於操作、統計的統一判定標準非常困難。
國際上判定體育人口的標準差異較大,在確定中國體育人口的判定標準時,我們認為提出以下的體育人口判定標準是符合中國多數居民實際情況的,是可行的:
* 每週身體活動頻度3次(含3次)以上;
* 每次身體活動時間30分鐘以上;
* 每次身體活動強度中等程度以上。
摘自:體育人口的概念及標準 http://www.china.com.cn/chinese/zhuanti/ty/4950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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