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身體質量指數評量身體是否過重並不適當,還要考量到骨架與脂肪量,才是有效的身體組成評量.請網友回覆相關訊息.
教育部體適能網站的身體質量指數常模 http://140.135.82.106/modes/index.html
世界衛生組織於1984年開會討論肥胖的定義及肥胖的評量方法,並決議:以身體質量指數大於30定義為肥胖,大於40者定義為病態性肥胖。目前歐洲國家在該國成人之肥胖盛行率時,所使用的肥胖定義,大多採用此一標準。因此,從生理學與醫學觀點,此表示法雖然有一些瑕疵,但因為此法容易大樣本實施,因此,還是一值沿用著。行政院衛生署,訂定國人身體質量指數22為理想體重標準。大於26.4為肥胖。(資料取自國家衛生研究院最近出版之論壇文獻回顧研析之報告,兒童體位之評定及影響因素一書,pp.33~35;可上網:http://www.nhri.org.tw)你可上該網站,找到合適的資料。